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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關報導第202期
業務公告
公告自即日起,增列「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貨品分類號列6307.90.50.11-5…
主旨:公告自即日起,增列「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貨品分類號列6307.90.50.11-5「梭織或針織布製且不含濾片之口罩,過濾效果94趴及以上者」等4項之統計用數量單位PCE,報關時請依規定注意申報。
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9年3月13日貿服字第1090150672A號函檢附之「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修訂項目表」。
公告事項:檢附本署統計用數量單位變更明細表1份。
署 長 謝 鈴 媛
業務公告
公告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進口篇進口篇陸、四十二、空運進口快遞袋號清表申報如附件,自即日實施。
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17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091005786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
主旨:公告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進口篇如附件,自即日實施。
依據: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第26條。
公告事項:新增「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進口篇陸、四十二、空運進口快遞袋號清表申報。
署 長 謝 鈴 媛
附件: 1.空運進口快遞代號清表申報
附件內容;附件請至單一窗口下載(http://portal.sw.nat.gov.tw/PPL/index)首頁/業務公告
業務公告
預告修正1項關港貿XML-NX5105訊息建置指引
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2月27日
發文字號:台關稽字第1091004301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一、二
主旨:預告修正1項關港貿XML訊息建置指引。
依據: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第26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預告修正單證合一進口報單(NX5105)訊息(如附件)。
二、特殊關係新增代碼「138:有特殊關係,辦理會計年度一次性移轉訂價核定完稅價格案件」,供營利事業辦理會計年度一次性移轉訂價業務使用。
三、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翌日起14日內以書面致本署稽核業務組,俾憑辦理。
署 長 謝 鈴 媛
附件內容;附件請至單一窗口下載(http://portal.sw.nat.gov.tw/PPL/index)首頁/業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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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關提醒業者正確申報「清潔矯正器及齒縫用之電動牙刷套組」之稅則號別以加速通關為落實快遞貨
高雄關表示,近來常有業者進口電動牙刷套組,貨品包裝盒內含聲波主機(由馬達、控制板、LED指示燈及塑膠外殼等所組成)及刷具(包括TYPE V刷毛、TYPE H刷毛及刷毛轉接頭等),重量未超過20公斤,用於傳統金屬矯正器或矯正牙套、齒縫之清潔。業者申報稅則號別第8509.80.90號「其他家用電動用具」,第1欄稅率5%,經審核結果,並依據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註解(以下簡稱HS註解)之詮釋,改歸列稅則號別第8509.80.20號「電動牙刷」,按第1欄稅率7.5%核課徵稅。
該關進一步說明,該貨物經查核結果並參考業者之說明,主要透過震動刷毛方式,供個人清潔口腔內牙齒齒面、齒縫、矯正器(位於齒面)及透明牙套,以達潔牙之效,屬電動牙刷之範疇,參據HS註解第8509節:「……(B)歸入本節,重量在廿公斤以下之這些物品不限種類。本組物品包括下列各項等……(7)電動牙刷……」之詮釋,應歸列稅則號別第8509.80.20號「電動牙刷」。
該關呼籲,業者報運此類貨品時,應正確申報稅則號別,如對貨物之稅則號別或相關輸入規定有疑問,可於貨物進口前依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向海關申請稅則預先審核,以加速通關並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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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快遞貨物實名認證配套上路,收單邏輯檢查4月16日正式上線
為落實快遞貨物報關委任及實名認證制度,進口快遞貨物不受理報關之收單邏輯檢查將於109年3月16日開始試辦,並於同年4月16日正式實施上線,基隆關籲請業者多加注意。
該關進一步說明,新增之收單邏輯檢查功能,於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X2、X3)所載收貨人未經實名認證或報關業者未具結申請免逐案檢附報關委任文件時,將透過海關通關系統先行回復B6A錯單訊息但仍予收單,並請報關業者通知收貨人辦理實名認證或取得收貨人報關委任文件;如業者接收B6A錯單訊息後,仍以同一收貨人名義再次申報,則系統將回復B6E錯單訊息並不予收單,待報關業者通知收貨人辦理實名認證或取得收貨人報關委任文件後,始能辦理報關。
基隆關表示,為減緩業者衝擊及避免影響通關時效,關港貿單一窗口已建置「快遞收貨人身分識別資料預先查詢作業系統」,報關業者可於境外發貨前,先行利用該系統功能查詢,或另以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實名認證系統確認收貨人是否已被通關系統回復B6A錯單訊息及是否完成實名認證。若有快遞貨物錯單相關疑義,可撥打關港貿單一窗口客服中心免費服務電話0800-299-889或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免付費客服電話0800-082-188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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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針對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實施不受理報關之收單邏輯檢查
臺北關表示,為提升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資料之正確性,已於108年12月25日上線實施進口快遞貨物X2及X3簡易申報單之收單邏輯檢查:(一)裝貨港為CN(中國大陸)、HK(香港)與MO(澳門)等地區者,應申報中文姓名。(二)收貨人電話號碼前幾碼,應申報02、003、04、004、005、006、007、008、09等有效電話編碼。(三)收貨人姓名與身分證統一編號應相符。若未依前開規定申報者將由海關通關系統回復錯單訊息,不受理報關。
該關進一步表示,為避免因上述電腦收單邏輯檢查而產生大量不收單情事發生,進而導致快遞貨物滯倉及影響通關時效,希望進出口人、報關業者與海關合作,共同傳輸正確資料。關務署已建置「快遞收貨人身分識別資料預先查詢作業系統」,報關業者可於境外發貨前,透過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實名認證系統或關務署單一窗口查詢。若有相關快遞貨物錯單疑義,亦可撥打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免付費客服電話0800-082-188查詢。